
互联网持牌配资券商近日,上市公司盛通股份发布一季报,披露了前十大股东名单。其中,一家名为“上饶市广丰区十五岭山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”的股东,持股盛通股份143.37万股,占比0.27%,位居第九大股东,按5月8日收盘价计算,持股参考市值约1038万元。此消息引发广泛关注。
除了投资盛通股份,十五岭山精神病院公司还投资了上海慈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,出资1020万元,持股比例为51%。
5月8日深夜,江西上饶广丰区十五岭山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发布情况说明称:我院是一所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,为营利性民营医院,我院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等相关规定,正常参与资本市场行为。感谢媒体朋友监督,也恳请广大网友不信谣、不传谣!
律师:合法合规,无需过度解读
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的周兆成律师表示,从法律角度看,这一行为完全合法合规,无需过度解读。
第一,法人机构炒股是合法权利。根据《证券法》,法人机构(包括医院等企业法人)只要依法开设证券账户,就有权进行证券投资,成为上市公司股东,这是其法定财产权利,受法律保护。
第二,精神病院的经营与投资行为并行不悖。只要该医院在炒股过程中遵守证券交易规则,未利用内幕信息、未进行操纵市场等违法交易,其投资行为就具有合法性,与机构性质无关。
第三,市场应理性看待另类投资主体。法人机构基于自身资金规划开展证券投资,是正常的市场行为,不应因机构名称或性质特殊就贴上“异常”标签,法律并未对投资主体的行业、性质设置额外限制。
周兆成表示,投资无身份限制,合规交易受法律保护;市场应聚焦交易本身,而非过度解读主体标签。
来源 | 新闻晨报综合财联社、红星新闻、现代快报
编辑 | 罗霜
新闻晨报“随申Hi”小程序
焕新升级
更多惊喜内容
等你解锁
]article_adlist-->>>推荐阅读 ]article_adlist-->
46岁网红长期喝酒去世,最后一条视频“手一直抖”
]article_adlist-->
]article_adlist-->
元股证券:ygzq.hk卖飞原因分析
]article_adlist-->
元股证券投资中心提示:本文来自互联网,不代表本网站观点。